法学专业《物权法》作业

2022年9月8日12:55:06 发表评论 4 views

案件基本事实:
1.自然人王某(以下简称甲)向某工程机械制造公司(以下简称乙)购买一台挖掘机(以下简称A车),价款80万元。甲与乙签订的“买卖合同”还约定:首付款20万元,于合同签订时支付,余款60万元向某银行贷款(以下简称丙)。
2.甲与丙签订了一份“抵押贷款借款合同”。甲与丙约定:借款60万元,借款利率若干,借款期限3年,每月偿还借款本息若干,用所购买的A车为丙的借款债权提供抵押担保。同时,乙在“抵押贷款借款合同”中以甲的保证人的身份签章,保证条款表示“乙为甲的借款债务向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,如果甲不偿还任何一期借款,乙立即无条件代为偿还该期借款本息,甲连续三期不偿还当期借款本息,丙有权宣布所有借款本息到期,并有权要求乙代为清偿全部应偿还的借款本息”。
3.乙与甲签订了一份“补充协议”,约定:按照抵押贷款借款合同的要求,如果乙代甲向丙清偿全部欠付借款本息,甲应当将A车返还给乙,乙也有权从甲处取回A车,甲应在此后的1个月内偿还乙代为偿付的银行借款本息,甲逾期不偿还,乙有权变卖A车以偿债。
4.甲向乙支付了80万元购车款,其中,20万元为自有资金,60万元来源于丙提供的借款。乙向甲交付了A车。
5.甲受领A车一年后,甲以60万元的价格将A车转让给丁,丁对甲如何取得A车的原因不知情。
6.甲受领A车一年半后,甲连续三个月没有向丙支付当期本息,丙向乙宣布所有剩余贷款到期,请求乙代甲清偿欠付本息合计38万元,乙遂向丙支付38万元。
7.乙的员工找到了A车所在的工地,欲拖回A车,丁拒绝,由于乙的员工较多,丁未能阻止乙的员工将A车拖走。当时,A车正在工地施工,每月能实现3万元的纯利润。
8.丁多次与乙交涉,请求返还A车和赔偿停工收益损失,但均遭到拒绝。一个月后,丁以乙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。
根据上述案件事实,请回答以下问题
1.丁向乙提出两项主要诉讼请求,请分别表述这两项诉讼请求和说明是否应支持的理由。
2.丙在A车上的抵押权是否成立?请说明理由。
3.乙与甲之间在“补充协议”中约定的内容,对丁的诉讼请求是否有影响?为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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